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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宜蘭國際無車日活動日期變更通告本府原訂於95年9月23日舉辦之「2006宜蘭國際無車日」活動,因..... 相關活動問題請洽: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局觀光課(03)9251000轉136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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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主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局 、環境保護局、衛生局、稅捐稽徵處 協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秘書室、資訊室、環境保護局、消防局、衛生局、稅捐稽徵處、宜蘭縣警察局、宜蘭縣風景區管理所、壯圍鄉公所、宜蘭市公所、羅東鎮公所、頭城鎮公所、冬山鄉公所、五結鄉公所、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、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、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北部地區巡防局岸巡一二大隊、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、國有財產局北區辦事處宜蘭分處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、宜蘭自行車公(工)會、蘭陽單車休閒健身會、噶瑪蘭單車協會、壯圍堡文化發展協會、宜蘭縣救難協會、財團法人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、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:財團法人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、捷安特股份限公司、金車股份有限公司、薛長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、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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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響應『國際無車日』的倡導,鼓勵民眾平時多利用大眾運輸系統、腳踏車或步行,減少市區汽機車的使用,以節約能源、降低空氣污染及噪音干擾。降低能源耗損,清淨城市之美,提高脂肪消耗,享受騎車之樂。 活動當日參加民眾應多響應環保,建議以『家』為出發點騎乘自行車,經由活動規劃參考路線之自行車道,抵達壯圍鄉東港村蘭陽溪出海口,參與『蘭陽日出』『有奬徵答』『摸彩』等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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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騎車換健康,早安﹗噶瑪蘭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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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年10月10日(星期二)04:00~09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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濱海線、宜蘭河線、蘭陽溪線、冬山河線等共4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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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1)、濱海線:(回首頁) | 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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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2)、宜蘭河線:(回首頁) | 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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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3)、蘭陽溪線:(回首頁) | 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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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4)、冬山河線:(回首頁) | 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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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本活動於本府全球資訊網開設線上報名參加活動窗口。 (2)參與此活動民眾,從『自己家裡』出發經由建議路線,騎乘自行車抵達壯圍鄉東港村蘭陽溪出海口。 (3)觀賞蘭陽日出之美,約5:50分破曉,民眾可以自行拍照留念。 (4)報到,領取摸彩卷、紀念品及補給品(數量有限,依線上報名人數而定)。 (5)現場安排活動: 1、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:租稅有奬徵答。 2、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:法制教育宣導有奬徵答。 3、宜蘭縣政府稅捐稽徵處:稅務有奬問答。 4、宜蘭縣政府衛生局:社區保健宣導。 5、宜蘭政府環境保護局:環保宣導。 6、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: 蘭陽兒童日出寫生活動。 7、摸彩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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壯圍鄉東港村蘭陽溪出海口沙灘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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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縣長、來賓及贊助單位貴賓抽出奬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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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活動當日現場準備奬項有限,當現場奬項被領完時,後續得奬者得於會後由本府另通知自行領奬。得奬者需依留存聯於當日活動期間領取或於會後連絡自行領取。 (2)留存聯上需註明個人資料,依中華民國稅法,奬品價值逾NT$13,333中奬者須自行負擔15%中奬稅(外籍人士為20%),以及營業稅5%並須繳納應負擔之稅金後,方得領奬。 (3)得奬者名單將公佈於本府全球資訊網。 (4)本活動得奬者於95年10月31日下午5:00止,如未前往領取奬項,則視同放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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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若活動當天雨勢不大則照常舉行。(活動前一日與宜蘭氣象站確認活動當日氣象報告,若為雨天則準備大量透明雨衣,約參與人數之一半數量) (2)若活動前一天雨勢過大或有颱風來襲,則於網站或各新聞媒體插撥或跑馬燈方式說明取消或延期,以維護參與民眾之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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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附則: 大會得依現場狀況臨時調整活動內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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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本比賽由「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」主辦。 (2)參賽資格:就讀本縣公私立國中、小學生,均可報名參加。 (3)比賽組別:國中組(不分年級)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低年級組。 (4)比賽時間:95年10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5:30至8:00止。 (5)畫具及頻料: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印發,畫紙背面加印比賽用紙標示,參賽者不得調換其他格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。參加者所需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,媒材不限。 (6)比賽規則:1、參賽者一律現場報名,並領取四開畫紙,每人限領一張,如畫紙索取完畢(200份),報名即截止。 2、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,或依既成圖畫臨摹等情形,違者不予評分。 3、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,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,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、作記號者不予計分。 4、參賽者限於比賽規定時間內現場繳交作品,逾期未交者,以棄權論。 5、寫生內容限活動地點(含週邊)景物。 (7)奬勵辦法:各組分別錄取一、二、三奬各一名,並依作品水準及評定標準評選佳作若干名,由主辦位發給奬狀、奬品等。 (8)評審: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邀集縣內多位名師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。 (9)附則:1、參賽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不予辦理發還。 2、本比賽活動聯絡單位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分公司 經理:吳崇廣 聯絡電話:(03)932-7709轉105 手機:0931-1231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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